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是河北省任丘市著名律师事务所,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多名执业律师专业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敬业,崇尚以德执业”,是我所律师的执业理念,也是我所的服务宗旨,律所三名合伙人 ,王胜利律师 ,杨... 详细>>
律师姓名:李海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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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出租房屋的的租赁合同,有的承租人不在意,签合同时也未仔细查看内容。那么一旦在租房过程中发生问题,承租人大多也会因为不多的出租费用而嫌麻烦不去找房东或者法院调解,往往这样就不了了之。所以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看清条款。
一、出租房屋协议是什么
出租房屋协议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二、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三)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四)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五)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六)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七)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实践中,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尤其是通过房屋中介签订出租房屋协议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警惕房屋租赁协议暗藏霸王条款等现象,以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如果您对房屋租赁的办理不放心,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房地产的律师从旁监督或者协助办理。他们的专利水平将帮您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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