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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什么

  首先,先来了解一下概念,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主要种类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

  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a.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b.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主要内容

  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素包括四个:

  1.须有侵害物权的行为前提:指行为人通过非法侵入/侵占/妨碍/毁损他人之物等手段侵害他人物权的行为。

  (1)侵害物权行为主要有4种:

  a.非法侵入闯入:我国《民法通则》未直接规定非法侵入行为;但是《民法通则》第71/75/80/81条都与非法侵入行为有关。

  b.妨害:指加害人妨害他人对不动产物权的行使、物之利用的便利的行为。

  c.侵占:指加害人通过不法占有、处分他人财产而侵害他人所有权、他物权的行为。

  d.毁损:

  a.毁灭:使财物不复以原有方式存在;

  b.损坏:使财物全部或部分丧失其原有功能、价值。

  (2)《民通》规定侵害物权行为主要有侵占、毁损两种。

  2.须有损害实施实质条件:指物权人的物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不一定是财物损害。

  (1)直接损失。

  (2)间接损失:

  a.未来可得利益/非既得利益:判断时间标准为侵权行为发生时;

  b.未来必得利益/非假设利益:该利益的取得具有现实可能性,不是抽象可能性;

  c.该利益损失必须为侵权行为可及范围内。

  3.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4.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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