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137-80273003

座机号码:0317-2265148

律所介绍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是河北省任丘市著名律师事务所,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多名执业律师专业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敬业,崇尚以德执业”,是我所律师的执业理念,也是我所的服务宗旨,律所三名合伙人 ,王胜利律师 ,杨...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海燕律师

电话号码:0317-2265148

手机号码:13780273003

邮箱地址:hbweize@126.com

执业证号:21309201210328507

执业律所: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总部桥头十字路口东北角

合同纠纷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需赔偿吗?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网友咨询:我于2012年9月与租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间为三年,于2013年7月开始起租,房租交六押一,约定首次交房租为交9压一,免费装修期为15天,没有定金,首期租金当时租户已付,现在因为与之前的旧租户有纠纷而造成我到目前还无法与新租户履行合同,目前逾期6天,合同上有关违约金的约定双方合同签订的不一样,我的合同上关于违约金约定这一栏是空白的,租户的合同上违约金这一栏写着“12个月的房租”,但是这一栏上没有我们双方的手印盖章。如果新租户告我违约,我需怎么赔偿?

  回复 :同一租赁行为有两份合同,必须先看哪份合同是有效的,具体的见到合同后才好确定。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有约定的从约定,违约金约定过高于实际损失的可以申请法院降低。

  同时,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具体法律规定见《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

137-8027-3003

联系地址: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总部桥头十字路口东北角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