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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第一时间报警之外,也要在现场收集相关的证据,便于事后要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虽然不一定要通过起诉才能解决问题,但收集证据更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事故案件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材料?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4、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5、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适用于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适用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

  二、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9、原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11、被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三、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

  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

  12、证人证言,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1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四、治疗、鉴定情况

  14、医院病历,证明抢救、治疗、伤情、营养费、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

  15、医疗费发票,证明医疗费数额;

  16、残疾鉴定书,证明伤者的伤残等级;

  17、护理依赖鉴定书,证明护理依赖等级;

  18、死亡鉴定书,证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适用于死亡案件);

  五、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

  19、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施救费、停车费票据,证明这些费用的数额;

  20、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评估报告书,证明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数额;

  21、车辆停运损失和营业损失证明,证明这些损失的具体数额;

  22、死者或伤者的工作证明,证明死者生前或伤者伤前的工作情况(即证明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户口的标准处理);

  23、经常居住地赔付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赔付标准的证明,证明按何种标准赔付;

  24、保险单,证明××号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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