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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运输枪支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运输枪支罪辩护词在书写时必须要明确的表明自己并非是故意、多次非法运输枪支,对于虽然提交了运输枪支罪辩护词,但是并没有在该辩护词之中表明并没有犯罪,或者是没有提出可以被减刑的理由,或者是运输枪支罪辩护词并非按照格式书写,此时该辩护词会无效。

  一、运输枪支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运输枪支罪辩护词在书写时必须要明确的表明自己并非是故意、多次非法运输枪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依据法律规定,刑法定义上的枪支要具有两个特征1、具有法定的枪支结构,2、具有法定的致人死亡或丧失知觉的社会危害性。二者必备,不能割裂。

  三、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2)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枪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在内。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拥有、携带、佩带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私自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前者行为是公开的方式,后者行为则是秘密的方式。

  不管是持有枪支还是运输枪支的行为,都是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定,对于任何的犯罪主体,一旦被发现非法运输枪支,此时其一旦满足刑事量刑的标准,犯罪者无意会被判处较重的处罚。一般情形下非法运输枪支的主体,可以委托律师我自己书写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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