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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辩护律师申请调查证据合法吗?

  辩护律师申请调查证据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是有权申请调查证据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司法机关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确定和授权。

  一、辩护律师申请调查证据合法吗?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并签发准许调查书。

  第四十四条 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第四十五条 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并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

  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申请人。

  第四十六条 辩护律师根据本解释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列出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需要明确的是,辩护律师有申请调查证据的权力,但必须在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范围内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辩护律师也应当严格遵守调查证据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出现认定错误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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